“不许动,警察!”
王为第一个冲进包厢,双手持枪,直指而前,嘴里一声暴喝。
“不许动!”
“不许动!”
紧接着,就是一连串的喝令声,耿波和其他战友,纷纷冲进了房内。
刚冲进去的时候,包厢里黑黝黝的,几乎完全看不清楚屋里的一切,只能影影倬倬地感觉到,包厢的长沙发上横七竖八地躺了好几个人。
紧接着,惊叫声响了起来,不但有女人,也有男人的惊叫。
“吧嗒!”
有人打开了包厢里的灯光。
一般来说,KTV包厢里就算灯光全开,也是非常昏暗的。
天歌夜总会也一样。
不过已经足够让大家看清楚屋里的情形。
沙发上乱成一团!
男女都有,穿得都不多,甚至有人衣不蔽体,在警察黑洞洞的枪口下躲躲闪闪。
“不许动!”
又有警察暴喝。
这种拘捕的难度在于,人多混杂,并不是每个人都有“被捕的经验”,尤其是一些在这里陪唱的小姐,更是没见过这样的大场面,动不动就尖叫,就是不肯安静下来。
除非真的发现对方有枪,并且有攻击性的动作,否则警察也不可能真的随意开枪。
这样的情况,对警察素质的要求极高。
不能随便开枪,但万一对方有枪并且反抗,又要能够抢在嫌犯开火之前先制服他,否则就要承受难以预估的伤亡损失。
好在现场虽然乱,却没有人反抗,也无人掏出枪来。
王为等几名刑警随即亮出手铐上前,将几个男子一一铐住。
王为直接铐的马世勇。
尽管从户籍资料上翻拍的照片,失真度很高,王为仍然一眼就将马世勇认了出来。确定此人就在天歌夜总会,面对面了,照片再模糊,还是能认得出来的。
就在这个时候,卫生间里忽然传来一阵声响。
王为,耿波,白娇娇几乎是第一时间调转了枪口,直指卫生间。
九六年那会,夜总会KTV包厢自带卫生间的还很罕见,天歌夜总会不愧是整个城关镇最高档的夜总会,配置很齐全。
“谁躲在里面,出来!”
耿波一声大喝。
大伙都握紧了手中的枪。
没有人出来,却听到了开窗户的声音。
王为疾步上前,一脚将卫生间门踹开,身子随即闪向一边。
必须要提高警惕,以防嫌犯负隅顽抗。
卫生间里没有人。
“靠,跑了……”
王为疾扑过去,身体紧贴墙壁,往外一扫,只见一道人影已经直接跳到了楼下,顺势向前打了个滚,抵消跳下去的冲击力,翻身爬起来,撒腿就跑。
“快追!”
王为嘴里大喊,身子已经直接翻出了窗户,动作之敏捷,令人叹为观止。
耿波已经在下边留了三个人随时准备接应和“检漏”。
但等那三名刑警回过神来的时候,王为已经一跃而下,采取和刚才那逃跑者同样的姿势,落地之后顺势往前翻滚,抵消掉大部分冲击力之后,翻身站起,拔腿向前猛追。
相继又有两个人跳了下来。
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紧随王为之后,从二楼卫生间窗口一跃而下的,居然不是男同志,而是一群刑警中唯一的女生白娇娇。
白娇娇身手几乎和王为一样干脆利落,毫不拖泥带水,落地之后向前翻滚,随即起身,拔腿直追。
关键时刻,白大队的真功夫就显露出来了。
这女孩能被洪峰看中,大力栽培,年纪轻轻就提拔到了重案大队副大队长的位置上,可不仅仅是因为在刑侦上有着杰出的天赋,基本功同样非常扎实。
没两把刷子,白娇娇凭什么在重案大队服众?
这么行云流水,一气呵成的动作,宛如教科书一般经典。
可惜没有观众,也没有掌声。
第三个从二楼窗口跳下的警察,是耿波。
相对来说,耿波的年纪算比较大了,将近四十岁,骨头基本都硬了,身手不能同年轻人相比,从三米多高的地方硬往下跳,难度不是一般的大。
况且,他是现场指挥,县局副局长,原本可以不跳的。
但他还是跳下来了。
原因很简单,前边跳下去的两个,都是市局来的同志,县局的人,不能就这样被比下去了。市局有英雄好汉,通远县局也不含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