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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城西有一座毓秀台,是汉帝迁都后,祭天之地。
毓秀楼,就位于皇城西门外,在秀春门和西里许之间的大街上。由于靠近西里许,所以很热闹。而秀春门又临近许都的富人区,每天从这里路过的人不知几许,大都是身家丰厚之人。
正因为此,毓秀楼的生意格外火爆。
非达官富人,根本就别想进去。楼分三层,一层是白身,多是一些富豪巨商;二层是朝中官宦,秩六百石到一千石之间。而三层,可直接俯览许都,坐在窗边,就能看见巍峨毓秀台。
毓秀楼之名,也因此而来。
只不过三层楼阁,非等闲人可以进入。
或是世族豪门子弟,或是皇亲国戚。否则的话,没两千石俸禄,休想在这里用餐,那是一种身份。
一般人进入毓秀楼,仅仅是在一层用餐,没两三贯钱,就别想出来……
天将傍晚,曹朋一行人来到毓秀楼大门前。
几名伙计连忙迎上来,牵住了缰绳。
“公子,可要用餐?”
“废话,你毓秀楼不就是让吃饭的地方,不用餐,来这里作甚?”许仪翻身下马,没好气的回答道:“曹子丹约我们前来,说是在望天阁……赶快前面带路,休得再啰嗦半句……”
伙计闻听,陪着笑脸连连道歉。
看得出,这毓秀楼的掌柜至少懂得宾至如归的道理。
但又一想,来这里的人非富即贵,又岂是一个小小的伙计敢来得罪?
一层是个大厅,有不少人,但并不吵闹。相互之间都摆放着一个小屏风,相互间不会影响。
曹朋等人走进大厅,沿着一条幽静的走廊,登上楼梯。
“能再这里开设这么一家酒楼,这酒楼背后,来头恐怕不小吧。”
典满轻声道:“这是汉家犬的地方。”
“汉家犬?”
“你忘了?上次在斗犬馆,大头和一个人斗犬,本要输了他家的黑龙,后来是你用刀抵了上去。”
“哦!”
曹朋顿时想起来了。
脑海中,顿时浮现出一个挺拔瘦削的身影。
刘光!
说实话,曹朋当初并没有太在意刘光。因为在史书和演义里,都没有关于这个人的任何记载。
身为汉室宗亲,却未能名留青史,想来也很普通吧。
如果不是典满提起来,曹朋甚至已经把这个人给忘记了。不由得打量了一下这座毓秀楼,他轻声道:“能把偌大的酒楼打理的井井有条,这人确实不简单啊。”
“哪里是他打理,不过用他的名义罢了。”
曹朋笑了笑,没有和典满争执。
就算这酒楼不是刘光打理,可他能找来一个会打理的人,说明眼光也不差嘛。
只是这些道理,和典满是说不清楚。而且曹朋也不打算和他说清楚,于是一行人径自走上三楼。
三层是一个环形楼阁,共有十间雅室。
望天阁,正对着秀春门,站在阁内,能欣赏到秀春门内的景色。
朱赞和曹遵已经到了,看到曹朋等人进来,立刻迎上前。“你们怎么现在才来?”
“大哥不是还没来嘛,急什么?”
“大哥说,会晚一点过来。让咱们先用饭……喏,酒菜都已经摆好了,大家都快入座吧。”
说着话,朱赞朝曹朋使了个眼色。
曹朋就知道,曹真已经到了!
他说过,会请曹洪来。那么,曹真和曹洪,肯定在这三层的某一件雅室当中。只不过由于这些人极为特殊的身份,所以不好公开露面。要知道,这里不仅仅有曹朋几人,还又典满和许仪。这二人同时又代表着曹营的一方势力,曹洪肯定会小心谨慎,以免落人口实。
对于曹真和曹朋的勾当,典满和许仪都不知道。
不是想要瞒着他们,而是害怕他们说漏了嘴……赌坊的事情,曹真曹朋都不好露面,唯有曹洪出面,才不会令人怀疑。毕竟曹操对这种事情并不赞成,太过于高调了,结果反而不美。
这是曹真的意思。
曹朋呢,自然也非常赞成。
低调赚钱,高调的事情,还是让别人出头吧!
“大哥最近神神秘秘,整天介也不见踪影……一会儿他来了,可要好好的罚他,看他以后还敢迟到?”
典满大大咧咧坐下,嘴巴里嘀嘀咕咕。
“今日聚会,只为两位兄长都先走一步。
咱们兄弟日后,可要多努力才是。二哥,三哥,你们两个尤甚之……你看四哥,已成了北部尉。”
曹朋举杯邀酒,众人一饮而尽。
东汉末年的酒水,度数并不高。酒色相对有些浑浊,有点类似于后世的黄酒类型。蒸馏酒还没有出现,所谓的烈酒,估计也就是十几度,但后劲儿很大。曹朋不太习惯这种酒,只是入乡随俗,他也只好如此。这年月的人,不好喝茶……或者说,饮茶的习惯还没普及。
会客时,多以这种酒水代替。
有时候还会做些汤水,但大都是女儿家饮用。
强忍着入口的酸涩,曹朋喝了一杯之后,放下了酒碗。
典满疑惑问道:“彦孙,这好端端,怎么突然想起来去洛阳呢?”
彦孙,是朱赞的表字。
按说,他年纪还不到。不过由于即将出仕,所以就有了表字。
朱赞笑道:“整日里再许都,也无甚事可做。子丹如今已当上牙将,麾下有千人兵马;可我呢,还一事无成。
夏侯叔父去年时就有意让我过去,只因为我性子懒散,故而推辞……经过这一次的事情,我亦需奋勇争先。我比不得你们,论武艺,甚至连老五和阿福都不如。
将来你们的成就,定会胜过我,我若不先行一步,将来岂非被你们超越?”
“我亦如此想。”
曹遵一旁接了一句话。
听起来,这道理倒是说得过去。
朱赞和曹遵,是不想弱了小八义的名头。
但真实的原因……
只有曹朋知道。他们那是为了什么前程,而是想要过去开路。
洛阳有朱赞,长安有曹遵。虽说关中目前仍旧混乱,但早晚平靖。八百里富庶天下,长安又是关中的中心。曹遵早一步过去站稳脚跟。他日盛世赌坊也可以自洛阳西进。
曹朋再次举杯,向曹遵和朱赞邀酒。
三人共饮一杯之后,酒席宴上的气氛,也随即热烈起来。
王买和邓范一开始还有些拘束,但在座的都是熟人,而且年纪又相差无几。三五杯酒落肚之后,便放开了肚子,和典满许仪痛快饮酒。这时候,朱赞起身,朝着曹朋点点头,走了出去。
曹朋抓起身边的包裹,紧随朱赞走出望天阁。
“大哥在西头第一间雅室,你只管过去。”
曹朋点点头,柃着包裹走过去,在一间名为风雨亭的雅室门前停下脚步。
风雨亭,也是许都一景,位于许都城西。因一块石头而得名,据说这石头,能感应气候阴晴变化,石头上干湿分明。若将降雨时,则石头上湿漉漉,滚动水珠;若天晴时,则会非常干燥。当地百姓对这块奇石深信不疑……大约在东汉明帝年间,在风雨石的地方,建立一座亭子,就叫风雨亭。后世,风雨亭被改为张飞庙,然则风雨石随着战乱,已不见踪迹。
笃笃笃!
曹朋叩击门扉。
不一会儿,房门开启,曹真露出身形。
曹朋朝他微微一笑,闪身走了进去。望天阁外,朱赞间曹朋进来,左右看了一眼,菜转身返回望天阁中。
风雨亭内,除曹真外,还坐着两个人。
一个一身华服,面容瘦削,脸颊仿佛刀削斧劈般,菱角分明,充满了阳刚之气。只是眼睛略显得有些细长,鼻梁高挺,但鼻尖微微向内勾,使得整个人在阳刚中,又平添几分冷峻。
“叔父,他就是曹朋。”
华服男子眼皮子耷拉着,并没有吭气,只端着酒水,细细品味。
曹真也不在意,旋即指着另外一个布衣男子道:“阿福,这位就是史阿史大家。”
史阿的年纪大约在三十四五岁,肤色古铜,有些粗糙。黑黝黝的面膛,生得浓眉大眼。站起来可能还不足170公分,手臂很长,手指关节宽大,但却又修长,给人一种力的感觉。
不似华服男子,史阿很客气的站起来,拱手笑道:“史阿见过曹公子……大家二字不敢当,倒是曹大家之名,史阿如雷贯耳。说不得什么时候,还要劳烦公子引介,麻烦曹大家一二。”
他是一个剑客,自然嗜剑如命。
只是,一介布衣,哪怕史阿如今是曹丕的教习,照样上不得台面,更别说求一柄合适的好剑。
曹洪突然把酒杯放下,站起来。
“子丹,你在胡闹什么?”
“叔父,此话怎讲?”
“你不是说,要教我一场富贵,怎地来了个小娃娃?乳臭未干,能当什么大事……我走了!”
很显然,曹洪看不起曹朋。
曹真刚要阻拦,却被曹朋一把按住胳膊。
他自顾自在一张案子后坐下,把包裹放在案子上。
“史大家,这里是一口奇乌剑,是我爹用西域奇乌打造而成。此次我爹为造天罡刀,用去了大量西域奇乌。剩下的材料,只够打造这一口奇乌剑,原本我是准备送与曹大夫……
既然曹大夫没有兴趣,那就算了……有道是英雄配宝剑,红粉赠佳人,折扣奇乌剑就请史大家笑纳。”
“奇乌剑?”
史阿呼的站起身来,目光凝视曹朋身前的锦匣。
曹洪停下脚步,回身向曹朋看去。
灼灼目光,犹如两把利剑,盯着曹朋。
曹真不由得咽了口唾沫,紧张不已……
曹朋缓缓打开锦匣,却见里面摆放着一口三尺青峰。剑长五尺,剑体暗红发黑,透着一股森冷寒意。
奇乌?
曹朋手里哪有奇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