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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万年一遇的奇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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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经历二十多次失败,几乎让常乐等得打哈欠之后,小乞丐终于放出下一个魔法,这回却没把常乐当目标,而是指向了远方。

数百米外森林上空忽然凝聚大团黑云,紧接着霹雳炸响,无数道紫色雷电当空划落,如密集光蛇的俯冲,伴随呼啸的旋风,将百米范围的树木纵向击穿,到处青烟袅袅、火花四射,最后连一米多粗的大树也给纵向劈裂,分成两半“轰隆隆”倒地。

常乐嘴巴张大得几乎下颌脱落,这魔法的威力简直是他做梦都想象不到,如果自己置身其中,除非赶在进入战斗状态前躲进兽魂铃,否则死路一条!

十几秒钟之后,黑云散去,夕阳光芒重新覆盖了森林,而那大片的树木已然永久焦枯,记录了曾经发生的恐怖魔法。

小乞丐笑嘻嘻望着常乐,似乎在等待他的评价。

可常乐现在哪里说得出话?他本能地知道,这绝不是普通法师能够施展的魔法!

林中响起一串脚步声,继而几名修炼者跑了过来,为首一人大喊:

“请问刚才的雷云风暴,是哪位大师在施法?”

常乐呆呆望了来人一眼:

“什么大师?她是大师?”

小乞丐眼珠一转,坏笑着伸手指向远方:

“大师往那边去了!”

“哦!”对方有些失望,不过继而握了握拳,“结识一位魔导师的机会太难得,弟兄们,咱们也往那边走!”

纷乱脚步声迅速远离,现场恢复了寂静。

常乐的目光移向小乞丐脸上:

“您……您是一位魔魔魔导师?”

他感觉自己喉咙都有些哑,魔导师究竟有多厉害不太清楚,他只知道“魔导师”这四个字代表的是“四阶”,也代表其几乎站到人类巅峰的地位!一位魔导师,哪怕出身平民,也比一般的公爵更高贵!

小乞丐低下头,两根手指对戳,两只小脚丫也绞在一起,满脸都是装出来的羞涩:

“你看……本公……这个,本公子,年方十四,像是能做魔魔魔导师的样子吗?”

“可他们说这是雷云风暴,只有魔导师才能施放!”

小乞丐叹了口气:

“我的血脉天赋叫做‘激进’,可以越级施法,其实我只是个三阶的魔法师。”

常乐仍然震惊:“十四岁,三阶,也很了不起了!天才啊!”

“是啊是啊,血脉天赋不是谁都有的!”小乞丐又得意起来:“老师说,我是千年一遇的魔法奇才!”

“可是,你这魔法奇才,为什么施法失败率那么高?”

“老师还说,我施法失败率之高,是万年一遇的奇葩!”

“哇!”常乐忍不住惊叹,“千年一遇,万年一遇,同时出现在你身上,真的是惊世奇才!”

“哈哈!膜拜吧,凡人!”小乞丐两手抱怀,得意地双脚乱晃。

“看把你拽的!”常乐哼了一声,瞥了一眼她麻布长袍下露出的白嫩嫩小脚丫,“你光着脚,不冷吗?”

“脚太累,歇一歇。让你一说还真冷了。”小乞丐从头顶树枝上摘下一对精致的小红靴子,“帮本座穿上吧,凡人!”

常乐先愣了愣,不过对方并非真正的盛气凌人,倒有几分撒娇意味,于是他笑了笑,伸手接过靴子,捉住小乞丐一只脚往上套,又见她趾甲涂着淡粉色珠光,忍不住惊叹:

“魔法师先生,您的趾甲油真漂亮!”

“凡人!不许嘲笑本座的脚丫子!”小乞丐声音极为威严,“更不许怀疑本座的性别!”

常乐哈哈一笑:“你老师说你有骄娇二气,真是不假,做了一阵乞丐也改不掉!”

“娇气什么的,本座不在乎,没脚气就好!”

“是吗?”

常乐已经为她套上一只靴子,这时故意将另一只凑到鼻子前面一嗅,其实靴里只有些纯纯的皮革气味,可他仍像被毒气击中一样,翻着白眼仰面倒地,靴子也扔出两米多远。

他的动作明显是佯装,可小乞丐慌忙跳下树来,语调急切:

“你怎么了?大哥哥,你病了?”

“呃……臭……”常乐假装刚缓过一口气,“臭死人了!”

“真的?”小乞丐将靴子捡来闻了闻,然后没头没脑地向常乐抽打:“你骗人!骗人!骗人!”

“真的臭,你自己不觉得!”常乐一阵大笑,感觉稍稍找回了一点场子,不过对小乞丐内心的善良又多一次认识。

经过一番嬉闹,两人关系更融洽了几分,但常乐还是继续采蘑菇要紧,便与小乞丐道别,相约“有缘再见”。

小乞丐却不肯分开,磨磨唧唧跟在后面:

“大哥哥,我太无聊了,能跟你一起玩吗?”

“玩?我可不是在玩,森林里危机重重,我没工夫保护你!”

“谁要你保护?我是魔法奇才!”

“嗯,等你施法成功的时候,骨头都被魔兽啃光了……”

小乞丐被刺了痛处,不再说话。

常乐走了几步回头一瞧,对方撅嘴低头,一副伤心难过的样子,顿时心软。

“好吧好吧,一起采蘑菇去!”

“哈哈!不带我走,我就哭给你看!”小乞丐大笑,蹦蹦跳跳追了过来,抓住常乐的手摇来晃去。

常乐看着她,心里涌起一团暖意,脸上也洋溢着微笑,隐约感觉就像得了个喜欢耍赖的妹妹,总要多加疼爱,尽量满足她的愿望才是。

两人的生活环境和成长轨迹差异极大,所以闲聊时充满了新鲜感,最初那种半真半假的争斗也在持续,以致笑声不停。

就算单以冒险而论,两人也是绝配。小乞丐精通“风行”、“石肤”、“光甲”、、“祝福”等各系辅助技能,可令常乐实力陡增,几乎将他提升到战师境界。反过来,常乐又可以为失败率奇高的小法师担任肉盾,帮她打掩护,给她足够比比划划的施法时间。

而常乐敏锐的感知能力,更是森林中最宝贵的技能。

跟在常乐身边,一起配合战斗,小乞丐也真正开始了“魔法实践修行”。

后来相互通名,小乞丐承认自己叫做“温蒂”。这名字一听就是女孩,但她仍然强调自己是男的,常乐也就随她去,基本上温蒂也不认为这是什么原则问题,只拿来插科打诨而已。

常乐也提醒了温蒂,身上有空间道具不能当着别人使用,遇上坏人难免被“谋财害命”,这是他以鲜血得来的教训。

温蒂表示她明白这个道理,“不过大哥哥是好人”,这句评价令常乐心里一暖,可她后面又接了半句“但也是傻子”。

惟有哭笑不得。

常乐当初对温蒂充满好感,是因为她的善良,无论小丫头嘴上如何假装凶蛮,心肠都柔软得难以形容,这一点在冒险中很快再次得到证明。

事情缘于常乐突遭一只初阶魔兽“角疣猪”袭击,后者头上自带尖锐角质增生物,是普通平原疣猪的魔化版本,却放弃了传统的獠牙,以角为武器,更方便配合特有技能“野蛮冲锋”,只需埋头狠撞,攻击威力奇大。

不过常乐一拳就将这接近一吨重的巨兽打飞,当他挥舞着胳膊,为自己挂着一堆辅助技能的强悍而自豪时,却发现几只小猪哼哼叽叽钻出草丛,向大猪跑去。

原来角疣猪是个母亲,而它发动突袭,也是因为两人接近了小猪的藏身地。

温蒂见此情景泪水盈眶,怯生生恳求常乐放过大猪一命。

常乐本身也已经心软,可温蒂还是抢先一步,将一道道治疗光芒洒向昏迷的角疣猪。

“你施展治疗法术,怎么都是一次成功?”常乐见状非常惊讶。

“没办法,攻击法术太难了!”

小姑娘每次叹息说“没办法”,那纯真中带着些无赖的样子都可爱至极。

常乐笑道:“我看,恐怕因为你太善良,攻击法术是杀人的,治疗法术是救人的。”

温蒂低下头并不回答,嘴角浮起一丝微笑,将治疗法术一个接一个地投放出去,很快就耗尽了法力,脸色变得苍白。

常乐扶她坐好休息,自己拿了兽魂铃贴在角疣猪身上,用铃铛散发的生命能量为其疗伤。

角疣猪渐渐痊愈,兽魂铃也趁此机会解析了兽魂技“野蛮冲锋”。可是温蒂没看到常乐手心的铃铛,只见他将手放在猪身上就令其康复,小姑娘不禁惊呆。

“大哥哥,你也是世间奇葩,从来没修炼,不会斗气,可是战斗力强悍,又会治疗,真是活见鬼了!”

常乐并不答话,笑眯眯地将温蒂的兜头软帽向上一掀。

温蒂连忙抬手阻止,但常乐已经看见了几缕金发。

他叹息一声:

“你头发是金的,眼睛是蓝的,贵族吧?”

温蒂知道常乐仇恨贵族,撅起嘴反问:

“我是贵族,你就不理我了吗?”

常乐摇摇头:

“如果你是贵族,以后我再说贵族都是混蛋的时候,还得加一句,温蒂除外。”

“哈哈!”温蒂又得意起来,“我有骄娇二气,不混蛋吗?”

“娇气算什么?没脚气就好!”常乐微笑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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